漫谈风俗习惯与英语典故|古德明:寻根究底(二)
158. 吸大麻的刺客
战国时,魏国信陵君请力士朱亥用大槌击杀魏将晋鄙,夺了他的兵符救了赵国,千古传为美谈。李白在《侠客行》里说朱亥刺杀晋鄙之前是喝得醉醺醺的:「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。眼花耳热后……救赵挥金槌。」喝了三杯的朱亥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危险了。
西方的刺客行事前似乎却不是喝酒,而是吸印度大麻,所以英文叫刺客做assassin。这个字源自十一世纪:当时波斯有一个秘密回教狂热组织,常常以暗杀手段对付异己,争取领导回教世界的地位。教徒奉命执行刺杀任务前,会吸食印度大麻纾缓内心紧张。阿拉伯语叫这种大麻做hashish,吸食hashish 的人则叫hashshashin。经过拉丁化之后,hashshashin就成为英文的assassin(刺客)、assassinate(行刺,作动词用)、assassination(行刺,作名词用)了。assassinate等字现在也可引伸解作「诋毁」,例如:that is a piece of character assasination(那是诋毁人家的人格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