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谈风俗习惯与英语典故|古德明:寻根究底(一)
30. 用脚投票
在香港各政党紧锣密鼓争取选民一票、香港曾钰成先生庄严宣布「留港建港」的时候,曾先生家人都悄悄移居加拿大去了。英文叫这个做vote with their feet(用脚投票)。
vote with one's feet这成语,其实是不解自明的,本来不必在这里多谈;可是,香港中华书局专为「各级会考生」出版的一本interesting idioms(《趣味英文成语》)给这个成语的解释竟然是:「以举脚的方式去投票,是比喻以行动去支持人家的计划、参选等。」假如「各级会考生」相信了这段话,恐怕会闹很大笑话的。
按vote with one's feet是「以逃亡或离去方式表示不满」的意思。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,政治铁幕在哪个地方垂下来,哪个地方就有人民逃亡。英文于是有了vote with one's feet这个寓幽默于辛酸的成语。今天,曾钰成先生家人就体现了这个成语的意义:他们用脚投票,跑到加拿大去了(they have voted with their feet and fled to canada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