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) 各种称呼
近年来,许多讲英语的人常常用名字称呼别人(如:tom,michael,linda,jane等),而不用某某先生、某某太太或某某小姐(如:mr summers, mrs howard,miss jones等)。这种做法在美国人中尤为普遍,甚至初次见面就用名字称呼。不仅年龄相近的人之间这样称呼,年龄悬殊的人之间也这样称呼,没有不尊重对方的意思。可以听到孩子叫年长的人joe,ben,helen等。甚至孩子对父母或祖父母也可以这样称呼。社会地位不同的人也是这样的。例如,许多大学生叫老师的名字。老师们对这种做法并不反感,也不认为学生不尊重自己或过于随便;他们反而认为学生能这样做,正好说明自己待人友好、平易近人。
这当然与中国的习惯完全相反。中国孩子对祖父母,学生对老师,若直呼其名,成年人的反应是可想而知的;孩子会挨一顿骂,甚至会挨几巴掌。中国人称呼家庭成员、亲戚或邻居时,往往用“二哥”、“三姐”、“四婶”、“周大伯”之类。这些称呼不可用于英语。用英语称呼时不论对男人还是女人,一般直呼其名就行了。主要的例外是:称父母为dad,mom,mum,mother等,称祖父母为grandpa,grandma等,有时称年长的亲戚为 aunt mary或uncle jim(注意:一般用名字,不用姓)。就连对这种亲属关系,美国人也倾向于用名字相称,不用表示亲属关系的词语。应当指出brother joseph或 sister mary之类的称呼只用于天主教团体和某些别的宗教或职业团体。
中国人称呼别人时,有时称此人当时所担任的职务,前面加上他的姓,如“黄局长”、“林经理”、“马校长”之类。但是,很少听到讲英语的人称别人为bureau director smith(史密斯局长),manager jackson 杰克逊经理),principal morris(莫里斯校长)。只有少数职业或职务可用于称呼。如医生或有博士学位的人称 doctor;有权主持法庭审判的人可称judge——。州长和市长可称governor——和 mayor——,但往往只称governor或mayor,省去其名;professor一词也有类似用法。
应该指出,对军官的称呼在汉英两种语言中也有所不同。在汉语中用姓加职务,如“陈司令”、“郝团长”、“梁排长”等。在英语中则用姓加军衔,不用另加职务,如可以说 captain johnson(约翰逊上尉),却不说company commander johnson(约翰逊连长);可以说 admiral benjamin(本杰明海军上将),却不说fleet commander benjamin(本杰明舰队司令官)。
汉语作品译成英语时,常常将某些称呼直译成英语词,如把“爷爷”译成grandpa,“姑姑”译成annti,“嫂子”译成sister-in-law,讲英语的人听起来不顺耳,实际上也不完全对应。有些人用英语写中国的事情时,用这些称呼使文字带有中国色彩,这是无可非议的。不过,有些称呼使人为难。例如,如何称呼教师,就一直是个问题,是直接叫teacher 老师,还是叫teacher zhang(张老师)?这两种叫法都不符合英语习惯。称老师为 comrade(同志)或comrade li(李同志),合适吗?comrade一词在非社会主义国家不大用。如果让中小学生就按英语习惯,称教师为 mr wang(王先生) mrs yang(杨太太)或 miss fei(费小姐),中国人又觉得有些刺耳。